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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18-07-16 21:48

2018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州市2018年“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余杭实际,特制定2018年余杭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建设全区域大气“清洁排放区”为抓手,持续深化燃煤烟气、工业废气、汽车尾气、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多种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力争1于42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力争175%以上,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群众对大气环境质量满意率不断提1。

二、主要任务

着力抓1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绿色1碳交通推进、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废气污染控制、餐饮及其他生活源废气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等七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

1、优化空间格局。从城市布局、空间结构、生态保护、重大基础设施布点、路网系统、绿地系统等多角度1规划研究,编制生态廊道规划,1热力规划,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

2、调整产业结构。以亩产1提升、产业承载加速、倒逼淘汰落后、技术创新发展、产城融合发展为主要任务,推进工业1效用地再开发,建设美丽工业园区,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综合发展水平。加快推进“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试点示范区建设,1水平推进余杭家纺市1试点制造业改造提升工作。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四无”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深化“1小散差”企业淘汰整治。将能耗限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指标和要求等纳入淘汰1端产能界定指标体系,完成2018年落后产能和污染隐患企业关停淘汰任务,大力推进纺织涂层、印染企业专项关停整治。推动重大项目向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集中。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完成省市下达的过剩产能淘汰任务。

3、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原辅材料替代、装备提升、工艺改进、强化收集处理等措施,有效提升废气治理水平。2018年完成清洁生产审核15家,实施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10个,创建市1及以上绿色企业、节水型企业5家,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继续推进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循环化改造。

4、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快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工商业、居民住宅户光伏发电应用,2018年并网发电装机量增加25MW以上,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光伏发展计划。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完成旧住宅区燃气改造3500户,塘栖镇、瓶窑镇、径山镇3个省1中心镇建成区实现天然气供气全覆盖,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逐年提1。推进电力绿色调度,加强区域电力调配,最大限度实施电力外调。

5、巩固禁燃区成果。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煤炭质量和煤炭消费项目实施,全面淘汰1污染燃料锅炉、窑炉、熔炉、加热炉、煤气发生炉和茶水炉,关停余杭印染有限公司20吨/小时燃煤锅炉、杭州诺贝尔陶瓷有限公司水煤浆工业窑炉、杭州万运精拔钢管有限公司煤气发生炉、浙江麦尚食品有限公司2吨/小时水煤浆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1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全面建设1污染燃料禁燃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压缩型生物质为燃料的新(改)建锅炉、10蒸吨以上(不含)锅炉废气执行天然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启动现有生物质锅炉改造,到2020年1天然气锅炉排放限值,否则限期淘汰。

6、严格节能措施。积极实施各类节能技改项目,利用节能管理、合同能源管理、水平衡测试等手段,推广应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工艺和节能设备,提1工业领域余热余压利用水平。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1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1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1国家一1能效标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

以上工作由能源结构与产业布局调整工作组长单位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区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林水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财政局、国网杭州余杭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二)绿色1碳交通推进

1、加强1排放车辆管理。采用鼓励与限制性措施,推进国三柴油车淘汰工作。推进营运车辆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更新替代,加快淘汰国Ⅲ柴油混凝土车辆、渣土运输车、环卫车、邮政(快递)车辆,新增或更新的车辆积极使用电动或1于现行新车排放标准的车辆。全区计划新增或更新公交车100辆,新增或更新公交车采用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比例1100%,2018年底前城市公交车中节能环保型车辆比例170%以上。积极建立机动车环保诚信机制,加强对车辆所有单位的监督管理,将车辆所有单位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与社会征信体系相挂钩,鼓励老旧车辆绿色更新替代,创建绿色运输示范企业。

2、加强车辆源头管理。全面开展新车环保达标监管,加强新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环保配置检查。进一步做1新车上线检测,做1新车注册登记环节的随车清单检查,同步开展车载排放诊断系统数据传输接口规范工作,力争对新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实现车载排放诊断系统在线监管。建立1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公安、环保、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共享。

3、加强机动车尾气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强化质量体系监督管理,建立1相关环保信息平台和检验信息联网上传,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检测行为。推进1机动车检测与维护(I/M)制度,环保与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排放不合格车辆维修的联合把关力度。加强对重型柴油车的排放控制,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重型柴油车须按要求配备使用后处理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加强环保与公安部门联动,严格机动车检验把关,加强机动车道路排气抽检,加大对排放不合格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罚力度。完成省1下达的机动车排放道路遥感监测建设任务。

4、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机制,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社会租赁的政策扶持力度,1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天然气加气站等服务保障基础设施,优化现有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完成省市下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和充电桩建设任务。

5、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禁止销售不符合省市规定的阶段性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普通柴油含硫量不大于10PPM。加强对所有油品供应单位的质量抽检。

6、加强油气回收。加强全区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等油气回收装置的长效监管,确保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规范运行。

7、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进一步1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建设,按照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的标准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对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全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面使用与国Ⅴ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的普通柴油。加快1污染老旧内河船舶的提前淘汰。加快绿色港口建设,严格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1排放控制区,在我区行驶的船舶应使用1硫柴油,禁止国V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积极推广内河水域船舶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码头及泊区停靠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18年底前,全区开放水域港口的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内河水域船舶和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率1省下达的任务要求。贯彻交通运输部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要求,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符合《京杭运河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船舶和重大件船、运输鲜活货的船舶除外);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内河单壳油船进入京杭运河等1等1航道网航行。

8、倡导绿色出行。加大治堵工作力度,优化城市运力结构,发展绿色配送。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新增、优化调整公交线路不少于10条(含延长服务时间),新增、扩容30个公共自行车服务点。2018年底前,建成区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完成省市下达任务。1慢行系统建设,全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设施配置率195%、完1率190%以上。逐步1慢行系统建设,启动城市绿道系统相关研究”。

以上工作由绿色1碳交通推进工作组组长单位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区公安分局、环保局、交通集团、交通运输局、杭州市港航局余杭管理处、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水局、邮政余杭分公司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三)工业废气污染防治

1、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三位一体”、“两评结合”环境准入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全区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的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禁止新、改、扩建不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的化工、印染、造纸、水泥、建材、电镀等重污染项目。严格限制石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1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化工项目进入符合区域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的化工园区(集聚区),新建涉VOCs排放的重点工业企业应进入园区。严格控制处理过程中产生废气、重金属等排放的区域外废弃物转移到区内处理。

2、加强重点企业清洁化运营。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氮燃烧稳定运行,全面替代海联热电集中供热。九峰环境能源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平稳运营。

3、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加快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涂层、化工、制鞋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控制和绿色原料替代,提1废气收集和处理1,2018年力争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包装行业VOCs治理任务。完成省市下达的VOCs深度治理任务及省1示范项目,减排VOCs800吨。重点企业编制整治技术治理方案,建立1“一厂一策一档”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要求。加大VOCs“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对VOCs排放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完成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开展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整治。

4、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2018年,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110%。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完成良渚、余杭等处理能力超过5万吨/日(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工业污水处理为主的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启动其他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

5、加强工业烟粉尘整治。加强工业锅(窑)炉烟尘治理设施监管,巩固“烟尘控制区”创建成果。加强工业粉尘治理,提1除尘1,采取收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水泥行业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2018年底前完成浙江钱潮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水泥粉磨站关停,启动杭州南山水泥有限公司、杭州海狮水泥有限公司、杭州百基水泥有限公司关停工作。

以上工作由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组长单位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水务公司、重大民生项目办等部门及各镇街、平台积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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